Post By:2021/12/1 10:13:38
11月18日,即墨公安分局反诈中心会同南泉派出所通过顺线摸排,抓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嫌疑人王某(男,23岁,即墨人)、孙某(男,27岁,黑龙江人),当场查获7张银行卡。
11月16日,反诈中心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南泉社区王某和孙某涉嫌使用银行卡帮助进行信息网络犯罪,对此,民警立即对二人开展侦查工作,最终锁定的二人的藏匿地点。11月18日,民警通过架网布控、蹲点守候,成功将两人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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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犯罪嫌疑人王某和孙某是舍友,关系特别铁。11月初,王某在网上看到有人发广告称卖 银行卡可以赚大钱。于是,王某便添加对方好友了解情况,得知卖一张银行卡可以赚3000元左右,王某便告诉了孙某。起初,孙某刚开始有点犹豫,王某又说我们卖自己的银行卡不违法!经不住王某的不断劝说,孙某也觉得自己办银行卡卖给他人,自己也没有参与,应该不算违法。于是,两人先后办理了13张银行卡,卖给他人获利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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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和孙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已被即墨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当中。
[b]警方提醒:[/b]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的行为。
日常生活工作中,广大市民要妥善保管自己的个人信息。同时对于自己平时不用的银行卡和手机卡等一定要及时办理销户业务,不要为图一时之利而随意出售、出租、出借身份证件、银行卡、手机卡等,不要因蝇头小利而成为不法分子的帮凶。